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郾城区按照“建机制、规运行,重管理、增效益”的工作思路,以产业为导向,狠抓项目建设及后续运营,着力构建全过程扶贫项目绩效管理体系,确保项目资产有管护,收益有保障,带贫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推动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持续扩大战果。
一、坚持效益优先,优化项目库建设。科学统筹谋划。严格按照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要求,加强项目库建设。区委书记亲自挂帅,提前谋划扶贫项目,务求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扎实、可靠。要求各镇、村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详实具体,可操作性强,切合本村本镇脱贫攻坚任务目标,提高项目通过评审的成功率和带贫减贫效果。落实风险评估。对拟入库项目,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集中评审和风险评估,对经营方向、投资规模、产权归属及利益分配等环节进行科学论证,建立风险化解、分散、处置机制,切实解决“资金等项目”、扶贫项目谋划不足、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扎实等问题。严格实施程序。严格项目库管理,不随意调整入库项目,资金一旦到位尽快组织实施。同时,提前建立扶贫项目评审专家库,及时组织评审论证,按时完成下一年度项目库建设。2019年,郾城区共实施扶贫项目25个,其中,产业项目7个、公益岗位项目1个、教育扶贫项目1个、生活条件改善项目6个、基础设施项目9个、其他类项目1个。目前,所有项目已竣工,资金拨付进度达到93.5%。
二、加强项目管理,提升规范化水平。强化项目建设,确保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严把项目流程。制定了《郾城区扶贫项目工程管护暂行办法》等,对项目管理部门职责分工、项目申报、评审论证、项目入库、资金与项目对接、招投标、竣工验收、绩效考评等方面提出明确规定和要求,确定了项目实施全程路线图,便于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各单位对扶贫项目的理解和掌握,便于各单位的统筹协作,有力推动了项目建设进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落实“三权分置”。实行扶贫资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三权分置”。资产所有权归乡镇所有,经营权归经营主体,收益权归贫困户和村集体,同时,接受贫困户、村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实现了扶贫资产权属明确、责任到位。郾城区扶贫项目开工率、竣工率、资金拨付率在省市排名靠前。严格公示公告。严格按照“两个一律”和上级文件要求,将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公告到村、镇、区三级。为保证村级公示公告的效果,在村内醒目位置设立脱贫攻坚公示公告栏,要求所有公示公告必须用大红纸张贴,并公布国家、省、市、区、镇五级监督电话,充分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突出精准高效,发挥规模化效益。从完善机制入手,保障扶贫资产产权清晰、保值增益、优先助贫。机构设置方面。抽调区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人员成立资金保障组,各部门配合联动,强力推进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保障各项扶贫资金精准使用、精准支付、精准管理。制度保障方面。出台了《郾城区扶贫资产管理与收益分配暂行办法》,规范已建成扶贫项目资产的后续管理,与村委会签订扶贫项目管理责任书,明确一名村干部专职负责后续管护,确保所建成的项目健康发展,发挥扶贫资金最大效益。同时,严格执行各级各部门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项目资金对接制度,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全程落实公示公告制度。流程管理方面。严格支付程序,规范资金支付流程,及时支付各项扶贫资金。按照预算管理、资金下达、资金支付、审计监督四项流程,每个步骤都按照规范的程序、完备的资料流水化作业,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工作时间,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绩效考评方面。每半年对扶贫专项资金进行一次绩效考评。对所投放的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合同执行及资金发挥效益进行跟踪监督考评,对考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偏整改,确保扶贫专项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四、强化过程监管,确保阳光下运转。落实“三定”工作机制,保证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制度的落实。一是定责任。明确“区级统筹、乡镇主管、村组主抓、干部主责”的扶贫资产管理“四级责任”,建立起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组织体系,做到财政扶贫项目有人管理、有人跟踪、有人负责。二是定标准。从设计、技术要求、原材料使用、施工工序等环节,对项目建设从严要求,同步完善安防、排水等附属设施,对建设标准不达标的项目坚决不予验收。三是定奖惩。组织纪检、审计等部门,对项目审批、拨付、使用等实行全过程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责成实施单位及时整改,确保阳光扶贫、廉洁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