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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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小额信贷 助力乡村振兴——召陵区小额信贷经验材料

责任科室:社会扶贫科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23-08-25 18:41 浏览量: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今年以来,漯河市召陵区坚持按照省局金融帮扶的要求,本着“保存量、提增量、防风险、促增收”的工作思路,明确目标挖潜力,不断加大小额信贷工作力度,发挥小额信贷在助力产业发展、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化解金融风险,扎实稳妥推进小额信贷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当年新增小额信贷244户564.5万元,累计发放小额信贷691户1836.41万元,余额户贷率47.64%,高于全省平均值10.45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15。

一、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应贷尽贷。一是完善责任体系。建立“区、镇、村一体化推进、逐级负责、分类实施”的召陵区金融帮扶服务中心;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金融帮扶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召巩固衔接专班办〔2023〕10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督促指导区、镇、村三级小额信贷工作,统筹做好宣传、协调和服务等各项具体工作。二是加强政策指导。组织区、镇、村积极开展小额信贷政策宣讲,发放明白卡、宣传页5万余份;各镇用好周一晨会,对镇机关干部、驻村第一书记、村支部书记、乡村振兴专干小额信贷进行专题培训25次。在镇、村和银行网点等场所,通过宣传页、横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等形式,帮助群众全面了解和掌握小额信贷政策,增强借款人懂政策、用政策的积极性;大力宣传通过申请小额信贷发展产业增收致富的成功案例,激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三是优化工作机制。严格“周交办、月讲评”机制,对全区小额信贷工作进行精准调度,确保小额信贷工作有序推进;强化督导调研机制,每月对全区各镇进行一次专项督导调研,分析进度、梳理短板,及时整改问题;建立通报机制,每月通报一次小额信贷工作情况,直接邮寄到各镇党委书记手中,让乡镇“一把手”对小额信贷心中有数,分管副职有压力、有动力,村支部书记目标明确;实行月度排名机制。为更好地完成省定目标任务,每月对乡镇进行一次排名,未完成既定任务且排名靠后的,由乡镇整改后写出情况说明,经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督查巡查组;落实定期排查机制,各镇每周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小额信贷进度进行一次排查,化解他们不能贷、不愿贷、不会贷的问题。

二、把握关键环节,强化风险管控。一是严格资格审查。优化小额信贷申请、发放、贴息等具体操作流程,做到“贷得出”“贷得准”“贷得快”。做好信用评价。依托银行系统统筹开展信息采集、信用评价、贷款授信,对脱贫户和监测户做到全覆盖。区信用联社全程深度参与信息采集、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根据授信要件,优化完善采集指标,提高信用评级精准性、审贷可用性。实地调查他们的发展需求、贷款意愿、还款能力,严格按照程序,对他们评级授信情况进行公示公告,对不符合银行征信要求的,一律不予发放贷款。做好贷款审核。各村根据脱贫户、监测对象申请,对该户及其家庭的信用度、发展能力和劳动技能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对申请的贷款,要结合本村产业发展规划、市场需求、贷款人家庭实际情况,看其发展项目是否合适,发展规模、贷款额度和期限是否恰当,并提出初审意见。镇级主要查看项目是否符合实际和帮扶规划,并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区里再审核把关;镇信用社客户经理根据要求进行实地调研审查。做好公示公告。小额信贷公示公告的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小额信贷的相关政策,让群众知道小额信贷是什么,什么条件的人能申请;贷款申报流程,怎么获得贷款;村产业发展相关信息,贷款项目选择上及相关服务有参考的依据和方向;贷款、使用和偿还的相关信息,让大家清楚哪些人贷到款了,贷款做什么,什么时候应该偿还,哪些人逾期不还等,便于大家监督,营造诚信环境。二是强化风险预警。建立还款预警制度,在贷款到期前60天、30天、10天,相关银行通过信贷员或村委会通知贷款户,提醒其按时还本付息。对逾期的,相关银行和村委会采取电话、到户走访等方式,催促逾期贷款户偿还贷款本(息)。做好续贷和展期。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小额信贷可续贷或展期一次,续贷或展期期间各项政策保持不变,经信用社合规审慎办理续贷或展期。已还清贷款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可多次申请贷款。做好财政贴息。根据国开办司函(2016)280号文件精神,直接贴息到银行。为了简化程序,按照户贷款额度,召陵区直接将贴息资金补贴到银行。有效减轻了镇、村的工作量,不再天天关注脱贫户、监测对象还息问题,他们也不再从社保卡取款转存银行卡还息,有效减少逾期问题。三是确保资金安全。坚持小额信贷户借、户用、户还原则,精准用于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生产,不得用于非生产性支出。在使用过程中,村委会、帮扶责任人、驻村干部等对贷款户进行经常性走访,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生产生活状况,监督他们将贷款用于申请发展的项目上,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对没有按贷款约定发展项目和更改贷款用途的,及时制止和上报解决。加强小额信贷贷后管理和监测分析,深化部门协同,充分动员基层帮扶力量,积极妥善应对还贷问题,避免出现大规模逾期贷款。建立500万风险补偿金制度,实行专户管理,对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政府分担风险。对到期不想还、不愿还,项目发展不好还不上、家庭刚需支出大无力还等因素,造成信贷到期未能按期还款的,由所在镇党政一把手亲自负责催缴,采取措施保证按期还款。

三、强化过程监管,确保产生效益。一是狠抓贷款服务。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帮扶单位(责任人)和第一书记把小额信贷作为帮扶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帮助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提出发展项目建议、申请贷款,协助核实贷款情况、监督小额信贷资金使用和协助贷款回收,切实做好贷前、贷中、贷后服务等工作。二是狠抓帮扶服务。在对接发展需求、提供指导服务、防范市场风险等方面,随时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意愿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因人制宜选准产业项目,并跟踪做好后期技术指导、产销对接等工作,切实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难题,确保健康发展。三是狠抓生产经营。通过培育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创设良好政策环境和发展条件,促进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融入产业发展。目前,全区通过小额信贷实现稳定就业创业912人,年户均增收1.81万元以上,累计带动786个低收入家庭持续增收。

下一步,召陵区将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更贴心的温暖服务,持续发挥好小额信贷作用,做到“应贷尽贷”,鼓励支持更多的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实现自我发展,增收致富,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做出应有的贡献。